理论截面面积/mm2 理论重量(kg/m) 18 254.5 0.95 267.9 2.11 25 490.9 0.94 522.2 4.10 32 804.2 0.95 846.5 6.65 40 1256.6 0.95 1322.7 10.34 50 1963.5 0.95 2066.8 16.28 钢筋按实际重量或理论重量交货。 钢筋实际重量与公称重量的允许偏差应不大于表1规定的公称重量的±4% 。 牌号及化学成分 钢筋钢的熔炼分析中,硫、磷含量不大于0.040%。生产厂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合金元素的选择和利用,以保证经过不同方法加工的成品钢筋能满足表3规定的力学性能要求。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分析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222的规定。 冶炼方法 钢以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。 交货状态 钢筋以热轧状态、轧后余热处理状态或热处理状态按直条交货。 力学性能 钢筋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 级别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el(RP0.2),MPa 抗拉强度 Rm,MPa 断后伸长率A/%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 Agt/% 应力松弛性能 初始应力1000h后应力松弛率r/% PSB785 ≥785 ≥980 ≥7 ≥3.5 0.7Rm ≤4 PSB830 ≥830 ≥1030 ≥6 PSB930 ≥930 ≥1080 ≥6 PSB1080 ≥1080 ≥1230 ≥6 供方在保证钢筋1000h松弛性能合格的基础上,可进行10h松弛试验,初始应力为公称屈服强度的 80%,松弛率不大于1.5%。